天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天卫医罚〔2018〕04号
被处罚人(单位):农卓放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德路20号 ;
法人代表人/负责人:卢柳洁 性别:女 年龄: 44岁 联系电话:180******33
住址:天等县进结镇进结村新街0-6号
身份证号码:45213119********34
本机关于 2018年5月30日查明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伪造医学及有关资料。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崇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天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天等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天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