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前往港澳通行证 (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类)
2.性质:行政许可
1.法定办结时限: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申请人达到审批分数线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因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的,经审批部门负责人批准,审批时限可延长20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与澳门身份证明局等部门进行核查及申请人进行亲子鉴定、公示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2.承诺办结时限: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申请人达到审批分数线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因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的,经审批部门负责人批准,审批时限可延长20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与澳门身份证明局等部门进行核查及申请人进行亲子鉴定、公示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1.咨询电话:0771-3526609
2.投诉电话:0771-3535689
1.办公时间:夏时制(5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时制(11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办公地点:天等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